2026 年 8 月 11 日,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两个数据产品在深圳数据交易所完成数据产权初次登记。一条是「2022 年至 2026 年深圳市电力看安全可视化数据产品」,一条是「2020 年至 2026 年深圳市建筑领域碳排放监测数据集」。两条记录的登记对象都是数据产品,产权类型都填了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
《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由国家数据局综合司以国数综政策〔2026〕35 号印发,落款 2026 年 7 月 1 日,共 6 章 42 条,此前于 4 月 3 日至 4 月 19 日公开征求意见。从印发到电力数据产品完成登记,间隔 41 天。9 月 11 日,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深圳数据交易所三家纳入全国数据产权登记机构目录。

同一批公示里,各家的产权类型并不一致
深圳的登记公示页面上还挂着另外四条记录。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2022 年至 2026 年中山市企业用水行为分析数据集」,产权类型是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东莞广量控股的广东省房地产评估数据集、陕西天行健车联网的商用车分析数据集,产权类型是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南充市好充食科技的桑蚕产销数据集填了三项。
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司长栾婕在系统上线时介绍,三项权利相互独立,可以申请登记一项、两项或者三项。公示记录显示的是这句话在实操里的形态。
中山公用水务那条更完整。据中国水网报道,该数据产品依托公司营业收费系统与配套微信小程序,聚焦企业用水缴费场景,对用水量与欠费情况做标准化治理;在数据分级分类、脱敏加工之后,厘清数据资源的持有权与加工使用权的边界。

登上去的都是加工过的产品
深圳供电局登记的建筑领域碳排放监测数据集,指标分三块:高能耗待改造建筑用能、建筑能耗碳排放汇总、能耗排名详情,字段覆盖建筑编码、建筑面积、用电量、用气量、能耗与碳排放。数据来源可追溯到 2023 年 9 月深圳供电局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上线的建筑领域碳排放监测与管理系统,当时全市 2 万多栋建筑已试点自动采集计算。
《指引》第十九条要求数据名称原则上包含时间、地域、行业、内容、数据类型等要素。对照公示里的名称,「2022 年至 2026 年深圳市电力看安全可视化数据产品」「2015 年-2025 年广东省房地产评估数据集」,时间、地域、内容、类型排在同一行。名称写不出来的数据,通常也还没按场景切好。
广东电网那份数据集另有一条信息。该公司「电力输电架空线路智能识别高质量数据集」2026 年 8 月 13 日提交登记申请,8 月 24 日至 8 月 31 日公示,应用场景一栏填的是公司内部团队或下属地市子公司使用。登记给的是权属证明,交易对手不会因此自动出现。


能不能登,取决于你在数据链上的位置

《指引》第十五条把涉及公共数据资源的情形分成三类。党政机关履职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以及基于履职需要委托或授权企事业单位代为收集的数据,不做数据产权登记。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后开发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先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完成登记,再办数据产权登记;供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等公用企业,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可以进行数据产权登记。深圳供电局与中山公用水务属于第三类里的公用企业。
第二十一条管的是另一头。企业在自身或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采集生成的数据,可以登记三项权利;基于民事合同授权他人采集、由自己促成产生的数据,也可以登记三项权利。
如果企业的角色是受托方,也就是替客户采集、处理数据的那一方,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对委托处理的原始数据、过程数据、结果数据,三项权利都登记不了。
园区能源托管、配电代运维这类业务通常落在这一条上。翻盘的位置在合同,看有没有约定数据产权归属。合同里没有约定的,技术做得再细也进不了登记流程。

技术岗和商务岗各有一件事要先做
技术岗把命名与语义提到采集端。数据名称要能拆出时间、地域、行业、内容、数据类型,登记机构审查时还要核对数据规模、更新周期与应用场景。这些信息留到申报前再补,成本远高于采集时随手记下。
商务岗把能源服务合同的数据条款翻出来。数据权属归谁、授权期限多长、是否允许质押与再许可,三条要对齐。在受托处理场景里,这一条直接决定数据有没有资格进入登记流程。
顺序上先做身份判断,再动材料。同一个园区的用电数据,业主自己装的监测系统采集,与第三方服务商受托采集,登记资格并不相同。
星闪海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面向园区、楼宇、工厂、医院、学校等负荷侧配电场景。EVOS 能源价值运营系统在数据接入环节完成治理与语义标识加工,用电数据入库时带上资产、拓扑、负荷、工况事件等业务标识,登记审查要看的数据名称、来源与场景描述在采集端已经成型。对外输出的是脱敏、加工后的行业策略与比值指标,原始明细数据留在客户授权范围内。
信源
-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国数综政策〔2026〕35 号),2026 年 7 月 1 日印发,通知公告页面日期 2026 年 7 月 4 日。https://dsjj.guiyang.gov.cn/newsite/zwgk/zfxxgk_5848436/fdzdgknr/zcwj/fggz/202607/t20260707_90595978.html
- 国家数据局《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答记者问,2026 年 7 月 5 日。https://www.nda.gov.cn/sjj/zwgk/zcjd/0705/20260705102042473708804_pc.html
- 人民网《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2026 年 9 月 12 日(9 月 11 日上线试运行;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深圳数据交易所纳入全国数据产权登记机构目录)。https://finance.people.com.cn/BIG5/n1/2026/0912/c1004-40797279.html
- 深圳数据交易所数据产权登记服务中心登记公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广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天行健车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充市好充食科技有限公司登记记录)。https://datareg.szdex.com/trade-frame-reg/
- 广州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登记公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输电架空线路智能识别高质量数据集,登记申请日期 2026 年 8 月 13 日,公示期 2026 年 8 月 24 日至 8 月 31 日)。https://dpr.cantonde.com/home/ds-gongshi/detail?id=302fe53af5054beebde7cacba3eab2df
- 中国水网《中山公用水务完成数据「产权登记+资产入表」》。https://www.h2o-china.com/news/364758.html
- 中国南方电网《全国首个建筑领域碳监测系统在深上线》,2023 年 9 月 11 日。https://csg.cn/xwzx/2023/yxcz/202309/t20230915_336519.html
- 央视网《数据有了「身份证」 我国正稳步推进数据产权登记》,2026 年 8 月 6 日。https://news.cctv.com/2026/08/06/ARTIA9nlG4n9MXqYB3O2TEO5260806.shtml
- 深圳数据交易所数据产权登记服务中心登记详情(2020 年至 2026 年深圳市建筑领域碳排放监测数据集,登记编号 SZDEX-RE021785168000000002,初次登记 2026 年 8 月 11 日)。https://datareg.szdex.com/trade-frame-reg/#/trade-regportal/registration/detail?id=02026071411561989100000101001424
本文梳理政策与公开登记信息,供业务参考。具体产权登记、入表与融资安排,以主管机构口径和专业机构意见为准。


